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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在有房产税的情况下,房子是私人拥有就是个谎言

发表于2014-02-10

一个人真正拥有的私人物品,需要每年上税么?比如你购买了一台电脑,每年要给政府交电脑税吗?买的东西不用每年缴税,那才是你的东西。所以在有房产税的情况下,房子是私人拥有就是个谎言。话说中国的商品房已经交纳了巨额的土地出让金,况且还只有70年的产权,如果再交房产税,房子就更不是自己的了。

发表于2014-02-10

这还是一个法治国家吗?强取豪夺ZTM不要脸

发表于2014-02-10

税收应该在财富的创造过程中征收,对于沉淀的财富再征税,从人性和法理上都说不过去。不过,税收本身就是一种强制的国家行为,是不应该跟它讲理的!但我们必须搞清楚事情的本质。

发表于2014-02-10

国外的房子也要交房产税,为什么大家就觉得是榜样呢,其实哪里都一样啦

发表于2014-02-10

这个说法有点片面。现在虽然土地不是私有的,但是如果你购买了二手房,土地使用年限是从购买的时间开始重新计算的,也即物权法规定的土地到期后自动续期是可以相信能够实现的。这样,实际上土地是私有的,这时候,你就不能将土地与房产完全的分割开来。当然,改革的目标应该是名义与实质的统一。

发表于2014-02-10

税收是一个财产调节手段。有没有税不重要,重要的是什么人需要交税。

发表于2014-02-10

GCD万万税

发表于2014-02-10

中国政府征税跟提供公共服务没有一点关系。如果是提供公共服务的话,应该先测算提供这些公共服务的成本,然后按照成本来分摊税收。中国完全不是这样

发表于2014-02-10

会计不会不懂什么是财产税吧?为什么要收财产税?那是因为政府为你提供了公共服务,车辆是你的财产,每年要交纳车船使用税,当然购买时还要交购置税,出厂时还有税和消费税,房屋同样也要占用共同服务资源,政府要提供各种服务,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同样的道理。不是无故收的。

发表于2014-02-10

友提一下,先把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区分开再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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