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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聪明的中国人面对限购令躲出的六大歪招~~

发表于2011-04-12
限购令出台至今,不少“高人”为破解限购令想出各种歪招。现实中,也的确有些市民,想另辟蹊径绕开限购。针对目前广为传播的六大歪招,专业人士一一进行了点评。专业人士认为,这些歪招理论上都具有可行性,不过真要是操作起来,风险非常大,一不小心就会落个鸡飞蛋打的下场。
发表于2011-04-12

歪招一: 假离婚为购多套房

 

   假离婚的歪招并非限购令出台后的“新生事物”。好端端的两口子,为了买套房去办假离婚,真是够憋屈。限购令出台后,由于本地居民每个家庭限购第三套房,有人便提出,夫妻名下各有一套房的,可以办理假离婚,然后分别再买一套,复婚后这个家庭就有4套房了。

风险:无房一方权益没保障

专家提醒:
   面临“弄假成真”的风险。打个比方,假设双方办理“假离婚”,同时约定财产全部归妻子所有,万一将来妻子不同意复婚,那么丈夫将无法追回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。

发表于2011-04-12

歪招二: 假结婚获购房资格

 

   外地人缺乏满一年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,那么与一名本地户口的异性结婚,以本地人的名义购房,然后离婚,在离婚中约定房产归这个外地人所有。或者,一个已经持有房产达到或者超过两套的本地人,与另一名尚有购房资格的异性结婚,然后以后者的名义购房再离婚,在离婚中约定房产归前者所有。

专家提醒:

   假结婚比假离婚风险更大。两人领证后购房,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双方即使事先有私下的协议,也并不具有法律效力。如果没有出钱购房的一方反悔,上法院起诉要求分割房产,那么另一方则非常被动,极可能“鸡飞蛋打”。

发表于2011-04-12

歪招三: 伪造购房资格证明
 

   目前,购房人要取得房管部门开具的购房资格证明,需要提供身份证明、婚姻状况证明、户口本,外地户口的还需要提供纳税或者社保证明。有人提出,既然这一纸“房票”如此关键,那么就想办法伪造材料,取得这张票,或者干脆伪造这张票吧!

风险:查出后将负法律责任
专家提醒:

   伪造身份证、结婚证明显是违法行为,伪造纳税证明、社保证明必然需要伪造税务部门、社保部门的印章,伪造印章也是典型的违法行为。这些行为轻则违反治安管理条例,重则构成刑事犯罪。

发表于2011-04-12

歪招四: 先签合同再办过户

人们普遍认为,限购令不会具有长期的时效。专家指出,一旦房价能够得到控制,限购令很可能会取消。
  有人提出,既然限购令只是一项临时政策,那么尚无购房资格的市民完全可以先与卖方签订买卖合同,同时约定等限购令取消后再过户。由于开发商可能不太愿意“配合”,因此这被视为是二手房买卖中一个不错的歪招。

发表于2011-04-12

歪招六: 借用他人身份购房
 

   没有购房资格的张三想购买一套100万元的房子,他把房款交给有购房资格的李四,由李四购房。张三与李四私下签订一份抵押协议,约定李四向张三借款150万元,同时将房产抵押在张三名下,钱在1年后归还,如果届时无法归还,则这套房产直接归张三所有。1年后,张三将李四告上法院。双方故意达成调解协议:房产归张三所有。
风险:出资者权益难以保障
专家提醒:

   现实中找到一位值得信任的“李四”恐怕要煞费脑筋。而且对于李四来说,如果在具体操作中稍微做一些手脚,例如保存双方私下约定的证据,以证明双方是在用合法目的掩盖非法手段,那么日后上了法院,这样的私下协议将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,张三很可能血本无归。

发表于2011-04-12
躲吧,自作孽,不可活。贪心不足蛇吞象
发表于2011-04-12
限购令确实不会长期下去,但应该会挺一阵子
发表于2011-04-12
咱天朝人就是这么聪明
发表于2011-04-12
都不靠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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