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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摘要] 进一步提升我市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水平,方便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群众,2023年4月12日起我市启用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电子证照,停发纸质证照。
为进一步提升我市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水平,方便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群众,2023年4月12日起我市启用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电子证照,停发纸质证照。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之前已经核发的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纸质证照企业可以继续使用,无需更换电子证照。
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积极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模式,不断优化营商环境,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。在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下,实现了商品房预售许可业务的申请、受理、审批、发证的全流程网上办理。房地产企业可以足不出户,在“吉林省网上办事大厅”提出预售许可申请,提交所需电子材料,审批通过后直接通过互联网下载、打印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证照,无需再到市政务大厅窗口申请报件、领取纸质证书,真正实现了企业办事“零跑动”,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,降低了企业的办事成本。
房地产企业在商品房销售场所公示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电子证照的清晰打印件,市民在购买商品房时,可以使用手机扫描电子证照上的二维码,随时随地验证的电子证照的真伪。此外,市民登录“长春市房产信息平台”( http://www.ccfdw.net/)网站,通过“预售许可证查询”界面可以查询所有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的详细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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