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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摘要] 近日,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发布了《关于加强人才服务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若干措施》政策解读。
近日,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发布了《关于加强人才服务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若干措施》政策解读。
为了全面优化人才发展环境,净月在充分借鉴其他地区关于人才服务先进做法的基础上,起草制定了“净十三条”,其中提到关于住房相关的扶持政策有:
对办理户口迁入手续(含长春籍)的应届高校毕业生,首次在净月高新区创业、灵活就业的,可按本科300元、硕士500元、博士700元每人每月的标准,给予最长12个月的生活补贴,租住人才公寓可按规定享受租金减免政策。
与净月高新区“数字经济、影视文化、生命健康”等主导产业企业签订3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的应届高校毕业生,在净月高新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的,给予2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。
完善“人才公寓服务体系”,鼓励打造人才社区,出台人才公寓“零房租”政策实施细则,入住公寓可落户并享受医疗、教育等公共服务,以及净月高新区党工委服务人才社区专项政策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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